关于做好劳动节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4-22浏览次数:1382

各班级:

根据学院安排,今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30日至52日,53日开始全院按夏季作息时间执行。为切实做好劳动节放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,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,使学生度过一个健康、文明、祥和、欢乐的节日,兹将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
一、各班学生在429日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后方可离校,52日全院学生正常晚自修。不得提前离校或滞后返校,以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。各班要严格考勤并组织检查,全面了解学生离校、到校情况,尤其注意跟踪并查清未能及时到校且原因不明学生,并及时报送至系辅导员办公室。

二、各班在放假前对全体学生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和专项检查,要教育引导学生务必注意交通安全、人身安全、财物安全,不要参与各类非法活动。离校学生离开宿舍随手锁门,不使用明火,不使用违章电器,不留宿他人,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。

三、所有离校度假的学生均要统一办理请假手续,并由各班班长在425日将集体请假条报至辅导员办公室。

四、假期期间学生宿舍加强安全管理,请学生随身携带学生证或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备查。各班在假期中要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,适时组织抽查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学院值班人员报告。

五、假期期间,按学院编制的值班表值班,不作调整。参与值班的辅导员(班主任)及其他干部要按时到岗,坚守岗位,加强巡查,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,妥善处置,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。因故调班须经带班领导批准,杜绝空岗情况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 

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党总支

辅导员办公室

二○一六年四月二十日